安乡县卫生局
汉寿县卫生局 澧县卫生局 临澧县卫生局 桃源县卫生局 石门县卫生局 津市市卫生局 武陵区卫生局 鼎城区卫生局
 

(一)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拟定地方性卫生工作的措施和规定,研究提出卫生事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,监督实施国家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;

(二)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,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;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,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;

(三)实施农村卫生、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,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;

(四)贯彻预防为主方针,开展全民健康教育;落实国家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;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;

(五)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,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、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;

(六)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;

(七)研究拟定全市重点医学科技发展规划,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,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;

(八)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、地方病、职业病防治和食品、职业、环境、放射、学校卫生,监督实施食品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;

(九)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,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;

(十)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,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,实现中医药现代化;

(十一)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,按照规定管理有关干部的医疗工作;

(十二)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,协助各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、病情实施紧急处置,防止和控制疫情、疾病的发生、蔓廷;

(十三)管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;

(十四)管理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;

(十五)承办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单位地址:常德市柳叶路中段
邮政编码:415000
联系电话:0736-7705009
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采供血机构执法检查的通知
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合格奶粉查处工作的紧急通知
湖南省卫生厅关于统一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示有关问题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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